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要求,进一步明晰推免工作定位,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推免名额分配,规范推免招生程序,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刘向阳、罗坤
副组长:孙伟、郭纪锋
成 员:李斌、李镓伊、冶玉萍、何翠华、如斯天穆·热苏里、2020级本科生辅导员及班主任
职 责:全面负责指导、监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处理推荐和接收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丁永年
副组长:吴勤奋、尼加提·吐尔逊、石雨薇、马彬
职 责:主要负责对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如发表学术论文、科研竞赛获奖、参与科研项目等)的审核鉴定。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罗坤
副主任委员:郭继峰
委 员:马学先、古力巴哈·买买提、木拉提·马合木提、穆清爽、马彬、韩亚军、薄晓莉、顾晓丽、石雨薇、尼加提·吐尔逊、马景旭、汪露、陈赵慧、董新玲、吕健宏、秦毅、李艳霞、陈妍、杨珊、奴尔曼·阿不来提、奚健、刘元、张俊杰
职 责:主要负责对学生推荐工作流程和推荐学生条件的认定。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以及校园和谐稳定。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执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制”。
(三)新疆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四)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申请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修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具备本科毕业及获得学士学位的条件。
(六)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全年级同学院同专业排名前20%。以教务管理系统中成绩为准,英语、体育、医学语文、计算机、公共任意选修课程不纳入绩点计算。
(七)英语水平达到 CET-4 级≥426 分。
(八)研究生支教团在符合以上 1-7 项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团委的相关要求。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25年推免生名额10名,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1名。
四、推荐工作进程及要求
(一)推荐工作
1.推荐前准备阶段:
9月9日前:学院主管院领导开会布置各项工作安排,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监督管理办法。
9月10日前:学工办组织2020级本科生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宣传动员会,传达推荐工作细则。各班级梳理申报学生的各项材料。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组建推免工作小组时要遵循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和学生,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特殊学术专长主要包括发表论文、科研竞赛获奖、参与科研项目等,须通过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且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后,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体系给予相应赋分。
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须录音录像。审核鉴定要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2.推荐选拔阶段:9月12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推免生选拔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符合推荐要求和条件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及相应佐证材料。
(2)学院严格审核符合推荐要求和条件学生的成绩及材料,根据本学院推免生名额,依据推荐综合成绩排序提出本学院推荐名单。推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学分绩点(以教务系统成绩为准,占8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占20%)两部分组成,成绩测算流程见附件2。
(3)进入推免候选名单的学生若放弃推免资格,排名顺延。放弃推免资格学生须填写《放弃推免生推荐资格资格承诺书》(附件3),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存档备查。
(4)学院公示推荐学生名单不少于3日。
3.材料上报阶段:9月12日前,将推荐学生名单提交院办公会进行通报,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报送以下以下推荐材料电子版、PDF扫描件及纸质版至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
(2)学生证(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页);
(3)《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4)经学院教科办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原版PDF文件);
(6)CET成绩单;
(7)《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表》(附件4);
(8)《新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25年推免生汇总表》(附件5,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4.推免生名单确定:9月12日,研究生学院汇总各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由教务处、学生处复查学生遴选资格、违纪情况、学籍信息等。复查结果无误后,提交至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名单须公示7日,并上报教育部。
五、注意事项
(一)学院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相关规定开展推免生推荐工作,要认真做好各类材料的记录和留档工作。
(二)涉及公示内容的须在学院网站公示,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六、监督
推免工作应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监察部门将监督推免全过程,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推免工作期间,学院接受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李斌13999185968 吴兰15999197751
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4609121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