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院新闻 > 正文 >

医院新闻
招聘公告丨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博士后招收公告


医院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建于1954年,历经70年的发展和建设,已全面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省级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先后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示范医院、自治区首届希望工程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疫情防控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医院、自治区精神文明先进集体、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医院立足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确立了以“神经脑科”为特色的专科集群发展主线,已形成新疆神经脑科临床诊疗中心品牌。拥有国家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疆分中心)、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疆分中心)、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疆分中心)3个国家级临床医学中心。新疆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疆耳聋防治及听力重建中心、新疆关节及周围神经疾病诊疗中心3个自治区级中心,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神经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已被国家发改委列为“辅导类”项目、自治区列为重点项目。现有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5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14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4个博士专业培养点,27个硕士专业培养点。

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名中医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白求恩式好医生1人,国家卫健委改善医疗服务突出贡献工作者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人,自治区“天池英才”特聘专家11人,“天山英才”领军人才2人、青年拔尖人才1人,中青年骨干人才13人,新医名医4人、教学能手3人,博士生导师24人,硕士生导师63人。

招收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研究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临床医学领域或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进站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职人员需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薪酬待遇及支持政策
(一)在站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二)上级资助:经医院推荐,在站期间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治区“天池英才”青年博士计划等国家、自治区各类人才项目,国家及自治区给予相应资助奖励(含一次性生活补贴和科研资助)。
(三)住宿条件:提供博士后周转房。
(四)科研支持: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科研启动经费。博士后可申报国家“博士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自治区博士后资助经费,以及国家、自治区各类科研项目。
(五)学术交流支持:在站期间,支持外出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报销相关费用。
(六)职称支持:博士后出站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申请晋升正高职称。
(七)其他福利:享受正式职工同等待遇,包括采暖补贴、职工体检、用餐补助、工会福利等,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博士后出站后可与医院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兑现相应层次待遇。
申请流程

博士后人员招收实行“全年招收、随时申请、随时审议、随时进站”的方式。

(一)个人申请:参考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博士后招收需求计划,申请人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医院提交《新疆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以及相应佐证材料,邮件主题:申请人姓名+合作导师姓名+学位授予学校+学位授予一级学科。

(二)资格审查及进站考核:医院对申请者资格和进站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合作导师和相关专家以课题报告、答辩等形式对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进行全面考核。

(三)进站手续办理:通过考核者,根据中国博士后网站流程办理进站审批手续。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91-4695460
邮箱地址:171358790@qq.com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博士后招收需求计划

附件2:新疆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

附件:(请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图片